農藥登記證號:PD20092500 |
登記證持有人:武漢楚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農藥名稱:殺單·蘇云菌 |
劑型:可濕性粉劑 |
毒性及其標識:
 中等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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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有效成分含量: 63.6%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殺蟲單63% 蘇云金桿菌0.6% |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 |
防治對象 |
用藥量(制劑量/畝) |
施用方式 |
水稻 |
二化螟 |
50-70克/畝 |
噴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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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要求: 1、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時請于枯鞘剛出現時施藥,注意噴霧要均勻,視害蟲發生情況,每10天左右施藥一次,可連續用藥2-3次。 2、本品禁止在棉花、大豆、刀豆、馬鈴薯等作物上使用。應選擇無風、傍晚施藥,遇雨勿施。 |
產品性能: 本品是沙蠶毒素類農藥和微生物類農藥蘇云金桿菌的混合制劑。具有觸殺、胃毒及內吸作用,且有一定的殺卵作用。作用于害蟲的胃腸系統?煞乐嗡旧系亩。 |
注意事項: 1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間隔期為30天,每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數為2次。 2、建議與其它作用機理不同的殺蟲劑輪換使用。 3、本品對蜜蜂、魚類等水生生物、家蠶有毒,施藥期間應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,開花植物花期、蠶室和桑園附近禁用。遠離水產養殖區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 4、使用本品應穿戴防護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藥液,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。施藥后應及時洗手和洗臉。 5、本品不可與呈堿性的農藥等物質混合使用。 6、孕婦或哺乳期婦女禁止接觸。 7、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 8、養魚稻田禁用,施藥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體;赤眼蜂、瓢蟲等天敵放飛區域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 中毒癥狀:早期中毒為惡心、四肢發抖,繼而全身發抖,流涎,痙攣,呼吸困難,瞳孔放大。 不慎吸入,應將病人移至空氣流通處。不慎接觸皮膚或濺入眼睛,應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誤服則應立即攜此標簽將病人送醫院診治。醫生應首先判斷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斷為殺蟲單中毒為主,用堿性液體徹底洗胃,草蕈堿樣癥狀明顯者可用阿托品類藥物對抗,但注意防止過量,忌用膽堿酯酶復能劑;洗胃時應注意保護氣管和食管。若判斷為蘇云金桿菌中毒為主,無特殊解毒劑,對癥治療。 |
儲存和運輸方法: 本品應貯存于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保存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、糧食等其它商品同貯同運。 |
質量保證期:2年 |